關于從嚴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通知 魯環發[2010]50號
各市環保局:為加強建設項目管理,促進全省水和空氣環境質量的不斷改善,經研究,決定對各個流域和城市空氣環境質量超標嚴重的責任區域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從嚴審批。現就從嚴審批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從嚴審批的原則
(一)流域水環境質量連續3個月超標倍數排在前3名的斷面,對其負有責任的縣(市、區)的涉及廢水排放的建設項目實行從嚴審批;
(二)空氣環境質量連續3個月排在最差的前3個點位,對其所在的縣(市、區)的涉及廢氣排放的建設項目實行從嚴審批;
二、從嚴審批的程序
(一)需要從嚴審批建設項目的縣(市、區)名單分別由流域處和污控處提出,在每季度首月經廳環境形勢分析會審核批準后實施。
(二)省環保廳從嚴審批建設項目的縣(市、區)名單函告相關市環保局,并抄送相關市政府,省、市、縣環保局在建設項目審查中均應嚴格落實從嚴審批的要求,暫停審批涉及相關污染的新建項目。
(三)從嚴審批建設項目的縣(市、區)連續3個月從環境質量最差的前5個斷面或點位退出的,解除從嚴審批。